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新闻传播实验中心设备借用条例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新闻传播实验中心是新闻学专业教学与科研的场所,向师生开放部分设备的借用。为了使实验设备合理使用,特制定本条例。
1. 本实验中心的设备仅限经济新闻系师生使用,师生借用设备须在实验课程开设时间内。如需在其他时间借用,要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
2. 实验室设备一律不对外系师生出借,特殊情况,须经万博体育maxbextx官网首页主管领导同意。
3. 凭教师的工作证或学生的学生证和经济新闻传播实验中心设备借用单借用设备,不得转借他人。违反规定者,将收回设备并停止日后借用资格。
4. 学生借用设备当天归还。逾期不还者,则给予适当批评教育。如超过三天,将停止该生借用设备资格。
5. 借用或归还设备,需要当面点清并验收完好。
6. 爱惜设备,如有损坏请维修好归还或照价赔偿。
7. 设备使用完之后要关闭电源。
8. 摄像机、照相机、新闻灯等设备用完后需要给电池充电,以方便其他借用者。
9. 师生离校(包括出国人员)办离校手续时,一律收回所借设备。
10. 设备借用需要至少提前一天与实验室助管联系。如有冲突,借给先预约者。
11. 实验中心助管必须保证及时到岗,保证设备的正常出借。受理业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17:00。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新闻传播实验中心
二零一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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